本报长沙讯(记者 贺佐勇)法制工作一直是我局规避市场风险,保障良性运行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法制管理工作,主要措施有:
一、完善制度建设。根据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南方工程局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成立我局印章管理工作监管小组,明确项目印章管理和项目经济合同评审、备案程序,要求今后新开工项目行政印章一律由局本部归口统一管理,对项目印章管理员实行委派制度,严格项目印章管理员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法制宣传。我局先后两次组织局本部管理部室负责人、大湖南所属在建项目印章管理员与各分公司支部书记的印章管理风险防范与交底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学习《湖南建工集团项目经理部法律事务管理办法》、《南方工程局项目经理部印章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强化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以实际案例学习项目印章、合同管理经验与风险教训,切实杜绝项目印章、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
三、落实法制管理。一是根据我局管理要求,对大湖南项目印章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将大湖南已完工项目印章催收交局本部统一归口管理,收回已完工项目印章10枚。二是加强项目经济合同评审。局本部职能部室严格按照评审要求及时高效对项目经济合同进行评审,保证了项目生产的正常运行,截止4月底,共评审项目对外经济合同41份,规避合同先天不足等因素所带来的风险。
四、强化诉讼监管。一是积极应对诉讼纠纷。我局自主先后参加了玫瑰园项目工伤案件、慈利项目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并作到及时掌握案件情况,收集证据材料,加强联系沟通,积极参加应诉,通过诉讼挽回损失近40万元。二是严格把关诉讼案件委托手续。如湖北咸宁博物馆等项目诉讼纠纷中,在开具委托等手续时,我们一是积极配合项目作好应诉,二是要求责任人向我局出具承担风险的承诺书,强化处理诉讼案件中的责任心。此外,我们在办理东莞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手续过程中,针对其诉讼标的大、时间跨度长、存在潜在风险等特点,汇同法制部对该案件风险进行细致分析,对委托合同严密把关,并对递交法院的文书进行综合考虑,作到合法维权到位,风险规避到位,杜绝了该案件的二次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