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湖南下发《关于统筹规范责任状及“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级层面一律不得对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省直单位对本系统签订的责任状,2019年一律压减50%以上,从2020年不再签订;省级层面各类“一票否决”事项统筹归口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审批,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单独设置;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另有规定外,省直单位对本系统一律不再设立“一票否决”事项。市县两级同步开展清理,坚决防止向基层推卸责任、转嫁压力。
不可否认,作为推动工作的手段,责任状和“一票否决”就像两条鞭子,若用之得当,能起到一呼百应、立竿见影的实效,若用之不当,则极易滋生上级“出题”的官僚主义和下级“作答”的形式主义。 近年来,对于县区乡镇基层干部而言,来自上级的“两条鞭子”使用范围越来越广、频次越来越多,越往下层层加码,动辄签“责任状”倒逼工作进度、出了问题就以属地管理为由“打板子”,基层苦不堪言。有人说得直白:以有限的权力承担了无限的责任。据媒体披露,有的乡镇每年与上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责任状多达60份,纳入的事项几乎涵盖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官僚作派将责任层层下推,导致基层干部群众像“无头苍蝇”一样,做事抓不住重点,工作没有效率,不堪重负之下只能疲于应付。于是,“认认真真作假”的形式主义逐步蔓延,反而不利于工作落实。
不签责任状,一些不作为、不抓落实、不负责任的干部就少了一道“挡箭牌”;不搞“一票否决”,一些习惯于官僚作派的干部就像赶车人丢掉了马鞭。 严格控制责任状和“一票否决”,绝不等于基层没有责任,工作反而更需抓严、抓实、抓出成效。问题是,在责任状、“一票否决”做减法的背景下,如何让基层活力做加法?没了这两条鞭子,如何让马儿跑得更快更欢? 首先是明确权责。权随责走、权责对等,上级部门的归上级部门,基层组织的归基层组织。上级部门决不能把责任简单打包打捆直接下压给基层,相反要在自身履职尽责的同时,俯下身子为基层当好导航仪和助推器;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认真作答,用实干和智慧交上圆满的答卷。只有当责任状真正负起责任,“一票否决”不被随意滥用,才能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上来。 其次是赏罚分明。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要一把尺子量到底,既指向基层组织,又指向上级部门。只有在考核上“奖得名正言顺,罚得心服口服”,才能促成上下级之间手拉手、心连心、共成事,形成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自觉,进而迸发出“马不扬鞭自奋蹄”的激情和动力,用实际行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地生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既要对症下药,更要猛药去疴,以期达到的目标就是,废除看似负责实为推责的假把式,让基层干事创业的活力竞相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