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举行,会上听取并审议了省监委关于全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湖南省监委第一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省监委有充分实践,按照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属于人大监督的范围。
这份报告,不仅开启了一个社会各界了解监察机关严格监督执纪执法的窗口,也展示了我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的生动实践。
5月25日下午,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理主任王双全代表省监委作《关于全省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工作情况的报告》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专项斗争,更深刻折射出我省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心与信心。
在行动进程中,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已经收官,但是将黑恶势力斩草除根的势头并没有改变。省监委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向着“打伞破网”常态化稳步推进,自我加压,持之以恒,持续巩固胜利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切切实实的治理效能。
在体制机制上,省监委与省纪委合署办公,本质上仍是党的政治机关,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是第一位的。同时,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由此可见,依法有序推进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具体到本次专项报告的工作中,省监委把报告的过程,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作为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途径,作为用实际行动向人民交卷的题中之义。专项工作报告前,省监委加强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报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工作报告中,既总结经验和成效,又主动反省问题和不足,报告下一步工作打算;完成报告并接受审议之后,省监委将对审议意见进行责任分解,自觉抓好整改落实,并形成最终书面报告,报省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后,提交省人大常委会。通过认真报告专项工作、积极办理审议意见,促进依法有效履行监察职责,进一步提升了监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这充分说明,省监委已经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条件下开展工作。这种双向互动,也进一步促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程序化、制度化,在与时俱进中持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丰富和完善。
报告专项工作虽然只是一小步,但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来源:三湘风纪)